各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(糧食局),省糧食集團,局直各單位:
根據《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推行告知承諾制實施辦法(試行)》(皖糧倉網函〔2021〕12號),2021年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工作推行告知承諾制?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請認定條件
安徽省省級儲備糧(油)承儲資格認定條件按《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推行告知承諾制實施辦法(試行)》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對符合《糧油倉儲管理辦法》、《糧油儲藏技術規(guī)范》、《糧食倉庫建設標準》和《植物油庫建設標準》規(guī)定要求,儲糧性能良好的高大平房倉、淺圓倉和油罐授予承儲資格。
二、受理和審批
省糧食和儲備局對申請企業(yè)資質和申報材料(見《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推行告知承諾制實施辦法(試行)附件1》)進行審核,對企業(yè)提交的材料和承諾符合許可條件的,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;對申請企業(yè)提交的材料不齊全、不符合法定形式等,但承諾在規(guī)定時間內補充完善的,也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。
三、申報受理時間
2021年4月9日至5月底為正式受理時間。需新申請的企業(yè)、2021年資格到期需要延續(xù)申請的企業(yè)以及需要變更的企業(yè),應在規(guī)定的受理時間內完成申報,受理期結束后,原則上不再接受申請。
四、有關要求
1. 申請企業(yè)請在安徽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政務網通知通告欄參照《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推行告知承諾制實施辦法(試行)》,按照有關要求準備紙質申報材料,并報送省糧食和儲備局安全倉儲與科技處。
2. 申請企業(yè)務必仔細閱讀《安徽省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認定推行告知承諾制實施辦法(試行)》,認真如實填報申請材料,確保所填寫的基本信息完整、真實、準確,提供的申請材料真實、合法、有效,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聯系人: 方政 電話: 62870531
安徽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
2021年4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