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(fā)布時間:2019-11-26 09:38:56 瀏覽次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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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(fā)支持制造強省建設若干政策的通知》(皖政〔2017〕53號)、《中共安徽省委
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促進民營經濟發(fā)展的若干意見》(皖發(fā)〔2018〕38號)、《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
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(fā)<2019年支持制造強省建設若干政策實施細則>的通知》(皖經信財務〔2019〕135號)以及《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
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(fā)<大力促進民營經濟發(fā)展的若干意見實施細則>的通知》(皖經信財務〔2019〕134號)規(guī)定,現將2019年制造強省建設和民營經濟發(fā)展資金擬支持項目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限為2019年11月15日—2019年11月21日。期間如對公示的項目持有異議,請以真實身份向省經信廳財務處、駐省經信廳紀檢監(jiān)察組反映,反映方式包括來人、署名來信、來電、傳真等,對匿名方式提出異議的不予受理。我們鄭重承諾,嚴格保密舉報人身份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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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系電話:0551—62871810、628718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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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2019年制造強省建設和民營經濟發(fā)展資金擬支持項目表
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
2019年11月15日